各投标人: 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维护项目(编号:ZZ1700417)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于2007年01月09日发布采购公告,现对相关更改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一、 包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是国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60万元或以上,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不能委托第三方为服务机构)。 (2)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在计算机行业内。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 (4)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更改为: (1) 投标人是国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60万元或以上,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不能委托第三方为服务机构)。 (2)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在计算机行业内。 (3)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收到通知后,确认盖章回传。如对其内容还有疑问,可与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68号,电话:0769-22630122,联系人:吴生)或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518室;电话:0769-84658923,传真:22306831,联系人:黎先生)联系。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7年01月12日 东莞市公安局来源:HR01.COM